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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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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8-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0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或“公司”) 为了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推出璞泰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正式员工: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

(4)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确认、监事会核实,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 风险提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且该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需具体考量员工的意见,并须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