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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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3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简称:沈阳机床,股票代码:000410)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8年3月1日、2日、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已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自2018年3月1日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ST沈机”变更为“沈阳机床”,证券代码仍为00041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询问,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进一步核实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 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65亿元。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