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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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7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1号文)的核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力传媒”、“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募集资金合计24,00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28.56万元后,此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6.24万元。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引力传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引力传媒进行了持续督导,现对2017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汇报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一)日常监督

(二)现场检查

1、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引力传媒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制度、访谈企业相关人员、复核和查阅公司资料,对引力传媒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环境、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进行了核查。

2、2018年4月10日,公司公布2017年年度报告,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58,231.54万元,比2016年增加49.09%;2017年实现营业利润9,268.22万元,比2016年增加121.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3.63万元,比2016年增加102.04%。公司营业收入较20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整合营销业务初步完成数字化转型,内生性数字营销业务规模持续扩大。2017年公司营业利润及净利润都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内生性运营和外延式合作的协同发展,实现市场要素的资源整合,提高了规模协同效应,同时丰富了公司业务类型、优化了业务模式,促进了公司数字化、数据化业务转型与升级,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2017 年德邦证券保荐代表人在对引力传媒持续督导过程中对于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审阅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公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股票激励、对外投资等公告。本保荐机构主要就如下方面对于引力传媒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

3、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公司章程;

4、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内容,确信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5、审阅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确信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6、审阅其股票异常波动公告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引力传媒在2017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

邓建勇 胡旭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