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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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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8-050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振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5,554,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9.221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3,006,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3.10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2,548,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1171 %。

2、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4人,代表股份63,186,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1795 %。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谢宏、Johannes Gerardus Maria Priem、朱晓静、何晓华、李军、鲍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谢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052,425,1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9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4,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49%。

表决结果:【当选】

1.2 提名Johannes Gerardus Maria Priem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84,455,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1,2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8%。

表决结果:【当选】

1.3提名朱晓静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84,455,5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1,3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0%。

表决结果:【当选】

1.4提名何晓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84,450,5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476,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2049%。

表决结果:【当选】

1.5提名李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26,386,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2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0,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96%。

表决结果:【当选】

1.6提名鲍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26,360,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2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64,7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82%。

表决结果:【当选】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汪祥耀、马涓、倪建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汪祥耀、马涓、倪建林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汪祥耀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93,064,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697,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337%。

表决结果:【当选】

2.2 提名马涓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93,085,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718,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670%。

表决结果:【当选】

2.3提名倪建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93,064,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697,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337%。

表决结果:【当选】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强赤华、叶根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柴灵莺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提名强赤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93,085,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718,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670%。

表决结果:【当选】

3.2 提名叶根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93,064,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697,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337%。

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8-051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16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5月14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谢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谢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2018年5月18日-2021年5月18日)。

为保障公司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董事会未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董事鲍晨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8-052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4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强赤华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强赤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2018年5月18日-2021年5月18日)。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