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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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07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8,710,439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11日《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号),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6,858,316股新股(未除权前)。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及2017年7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等相关公告。

2017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187,708,351股的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18,997,912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168,710,439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解禁的部分限售股合计168,710,439股,其情况如下: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A股187,708,35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上述股份于2017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06,285,261股增加至1,493,993,612股。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9,482,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由1,493,993,612股减少至1,484,511,066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三、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所认购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没有违背承诺的事项发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嘉化能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嘉化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11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8,710,4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36%;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68,710,439股。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