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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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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在窗口期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8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在窗口期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接到公司董事翟晓枫先生通知,翟晓枫先生因疏忽于2018年8月16日在二级市场买入了公司股票,本次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购买股票的基本情况

翟晓枫先生于2018年8月16日买入公司股票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成交均价为3.25元/股,成交金额为32.50万元。因公司定于2018年8月22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翟晓枫先生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经与翟晓枫先生核实,并经公司自查,上述股票交易因翟晓枫先生疏忽导致,虽然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发生,但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本次违规购买股票的处理情况

1、公司董事会就翟晓枫先生违规购买公司股票行为向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对翟晓枫先生违规购买公司股票行为在公司内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2、翟晓枫先生已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就上述行为向公司董事会和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同时承诺加强对相关证券法规、监管措施的学习,严格遵循《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行自身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翟晓枫先生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对于此次违规买入的公司股票承诺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4、公司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8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翟晓枫先生,计划自2018年5月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合计不低于20万股且不高于50万股(含5月4日增持10万股),增持价格不设限制。

●本次增持情况:2018年8月16日,翟晓枫先生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

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翟晓枫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翟晓枫先生。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翟晓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08%;本次增持前,翟晓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628,000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翟晓枫先生计划自2018年5月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合计不低于20万股且不高于50万股(含5月4日增持10万股),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18-054号)。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翟晓枫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详细情况如下: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