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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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18-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编号:2018-118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陵体育”)分别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9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该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6日。按照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19年3月11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二)》,截至2017年11月7日,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逸信汇富1号金陵体育私募投资基金” 在二级市场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457587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33.812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5472076.97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完成了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本次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即 2017 年 11月 7 日-2018 年11 月 6 日)。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减持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二、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锁定期满后“逸信汇富1号金陵体育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二)“逸信汇富1号金陵体育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1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逸信汇富1号金陵体育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