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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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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20-014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马喜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0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7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马喜梅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3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375%,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以上所减持股份,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马喜梅女士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时,马喜梅女士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4、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