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4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在2011年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的委托贷款4.3亿元。现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面积为2155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杭拱国用(2011)第100019号]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杭州余杭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1—044 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4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集团”)将在2011年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的委托贷款4.3亿元。现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绿公司”)以持有的面积为2155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杭拱国用(2011)第100019号]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杭州余杭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绿城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年1月6日
2、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0楼
3、法定代表人:寿柏年
4、注册资本:895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6、与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绿城集团资产总额10,878,952,448.64元,负债总额7,573,406,675.86元,净资产3,305,545,772.78元;2010年度,绿城集团营业收入403,197,198.45元,利润总额998,780,116.44元,净利润961,235,180.5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1年11月30日,绿城集团资产总额12,311,912,710.66元,负债总额8,443,846,956.86元,净资产3,868,065,753.80元;2011年1-11月,绿城集团营业收入341,302,838.93元,利润总额562,519,981.02元,净利润562,519,981.02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2、担保金额:4.3亿元人民币
3、反担保:余杭绿城公司同意作为第三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余杭绿城公司具体情况如下: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2日,住所:杭州余杭区中泰乡桃源社区36-1号,法定代表人:郭佳峰,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余杭绿城公司资产总额3,194,069,323.91元,负债总额2,681,019,133.58元,净资产513,050,190.33元;2010年度,余杭绿城公司营业收入438,617,433.00元,利润总额169,392,478.94元,净利润124,807,168.3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1年11月30日,余杭绿城公司资产总额2,849,647,838.74元,负债总额2,354,004,891.60元,净资产495,642,947.14元;2011年1-11月,余杭绿城公司营业收入3,825,000.00,利润总额-17,407,243.19元,净利润-17,407,243.19元。
四、董事会意见
绿城集团系公司杭汽发项目合作方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之关联方,同受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为绿城集团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合作方之间的合作,更好地开发杭汽发项目。
绿城集团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余杭绿城公司为滨绿公司本次抵押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滨绿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对外担保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并由余杭绿城公司提供反担保,滨绿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风险可控。
2.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系杭汽发项目合作方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之关联方,同受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合作方之间的合作,更好地开发杭汽发项目。
3.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1年12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