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2-00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孟庆南先生;
(3)召开时间:2012 年 1月 17日(星期二)上午 9:30;
(4)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关凤路藏龙岛科技园武汉凡谷电子6 号楼 2 号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 382,318,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78%。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委派周守梅律师、刘菊兰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1选举孟庆南先生为董事
候选人孟庆南先生获得382,318,100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选举王丽丽女士为董事
候选人王丽丽女士获得382,318,100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选举孟凡博先生为董事
候选人孟凡博先生获得382,318,100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选举汪青女士为董事
候选人汪青女士获得382,318,100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5选举戴方莲女士为董事
候选人戴方莲女士获得382,318,100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6选举杨志敏先生为董事
候选人杨志敏先生获得382,318,100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1选举李光胜先生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李光胜先生获得382,318,100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选举张敦力先生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张敦力先生获得382,318,100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3选举黄本雄先生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黄本雄先生获得382,318,100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议。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3.1选举张利军先生为监事
候选人张利军先生获得382,318,100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选举李艳华女士为监事
候选人李艳华女士获得382,318,100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张利军先生、李艳华女士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袁俊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82,318,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82,318,1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任期届满的董事及监事在其任职期内恪守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2-00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月16日上午9:00在武汉市江夏区关凤路藏龙岛科技园武汉凡谷电子6号楼2号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1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并做出如下决议:
经公司工会提名,全体职工代表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袁俊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袁俊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袁俊女士,1963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供职于武汉市第二棉纺织厂(现武汉市江南集团)、湖北省丝绸工业总公司。袁俊女士200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市场部商务主管、武汉凡谷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后勤处主管、财务处主管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袁俊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袁俊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