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3-02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通过本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发行由本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的、本金为人民币22亿元、利率为3.875%于2016年到期债券的相关事宜,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以批准债券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务证券的形式上市及买卖。关于债券上市及买卖的批准预期将于2013年6月6日或前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3-02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设立低成本航空公司
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8月24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以香港为基地的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东航海外”)与澳洲航空公司(“澳航”)全资子公司捷星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捷星国际”)订立了股东协议(“现有股东协议”)。根据协议,东航海外与捷星国际同意设立以香港为基地、挂牌为捷星的低成本航空公司-捷星香港,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2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013年6月5日,东航海外、捷星国际与信德集团有限公司以香港为基地的全资子公司腾升投资有限公司(“信德投资”)以及捷星香港签署经修订的股东协议(“修订的股东协议”)。根据修订的股东协议,信德投资将成为持有捷星香港总发行股本33?% 的股东(受限于完成所需的向中国有关机构的备案程序)。修订的股东协议将取代现有股东协议。
一、修订的股东协议主要内容
1、日期:2013年6月5日
2、协议方:东航海外、捷星国际、信德投资(作为捷星香港的股东)以及捷星香港
3、业务:捷星香港成为一家以香港为基地、在香港市场挂牌为捷星的低成本航空公司。
4、注册成立地及主要营业地:捷星香港将于香港注册成立且其主要营业地为香港。
5、股本:捷星香港的股本将不超过1.98亿美元(或等值港币),将由东航海外、捷星国际以及信德投资等额出资,即各出资33?%。
6、股权比例:东航海外、捷星国际以及信德投资持有捷星香港同等比例的股权,即各持有33?%。
7、初期机队计划:初期机队计划包括于捷星香港营运的首三年期间购买18架A320客机。
8、担保:本公司、澳航、信德集团有限公司将分别为东航海外、捷星国际以及信德投资各自在修订的股东协议项下须履行的责任提供担保。
本公司与澳航根据现有股东协议提供的担保将终止。
二、签署修订的股东协议的主要原因
信德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市场的旅游业和运输业领域拥有悠久的历史。引进信德投资作为捷星香港的新战略股东将为捷星香港提供极佳的拓展机遇,同时将进一步深化捷星香港作为香港市场低成本航空公司的业务。
捷星国际、信德投资及其各自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联人士的第三方。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