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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4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4-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4-035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4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月31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7.50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60,000,00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2014年4月3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根据前述分配预案,依据公司现总股本342,092,262股,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计向全体股东分配23,946,458.34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4年5月19日,公司公告《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2日,除息日:2014年5月2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5月28日。截至目前,公司2013年度红利分配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1月17日),发行底价为7.50元/股。公司2013年度红利分配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调整为7.43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底价=调整前发行底价-现金红利

    =7.50元/股-0.07元/股

    =7.43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60,000,000股。公司2013年度红利分配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161,507,402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底价÷调整后发行底价

    =160,000,000股×7.50元/股÷7.43元/股=161,507,402股(取整数)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4-036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反馈。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并承诺“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会用于房地产业务”,现将具体承诺公告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设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严格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使用,不用于房地产业务。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4-037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积投票制度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反馈,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对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了规定并严格予以执行,以此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05年5月20日,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原《公司章程》第七十一条修改为“第七十二条 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一人,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明确了关于累积投票的规定。此后,公司历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均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自《公司章程》规定累积投票制以来,公司历次董事选举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名称
    2004年度股东大会2005年5月20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11月15日《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8年11月18日《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7月30日《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10月18日《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10月17日《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5月28日《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4月3日《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就公司董事会成员的选举进行表决时,均实行了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4-038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反馈。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变化趋势

    201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937,485.11元,每股收益为0.2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76%。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毕,共派发现金股利23,946,458.34元,每股现金分红为0.07元。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42,092,262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61,507,402股(为根据201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至多增至503,599,664股,增加47.21%。截至2013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106,049,283.08元,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1,200,000,000.00元,增加56.9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集团”)持有的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园集装箱”)65%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公司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并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但是,由于果园集装箱所拥有的码头泊位于2013年12月才开始试运行,要实现预期收益尚需一定时间;在果园集装箱实现预期收益前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公司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4年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4年度/2014-12-31
    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股)342,092,262503,599,664
    本期现金分红(元)23,946,458.34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元)-1,200,000,000.00
    实施现金分红月份2014年5月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2014年11月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2,106,049,283.08
    假设情况1:201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即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731,233.62元
    加:果园集装箱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1,675.00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4
    每股净资产(元)6.346.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43.83
    假设情况2:201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持平,即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937,485.11元
    加:果园集装箱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1,675.00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22
    每股净资产(元)6.3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93.49
    假设情况3:201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0%,即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143,736.60万元
    加:果园集装箱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1,675.00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20
    每股净资产(元)6.296.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53.15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公司对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果园集装箱2014年度的净利润预测结果为-679,500.00元,按照65%股权比例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1,675.00元。

    2、上述测算未考虑发行费用,也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相关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拟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回报投资者的能力: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用于收购目标资产,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完成收购后,公司将加快对果园集装箱的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其与公司现有集装箱码头的协同效应,争取果园集装箱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抓住市场机遇,充分利用果园集装箱甚至整个果园作业区的贸易资源,积极探索前港后园发展模式的成功经验,达到集聚大宗物资,改善收入结构,增加盈利能力,提升发展空间的目的,从而实现公司港口物流产业的有效整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推进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一是细化财务管理。公司将继续加强银企合作,结合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探索物流金融新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行应收账款电子信息化管理,防止新的呆坏账发生;二是强化人事管理,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三是完善设备及信息化管理,建立公司大型设备及配件的科学采购和调配管理体系,降低采购及库存成本,提高设备完好率;四是制定公司节能降耗管理办法,建立设备单机能耗考核机制,降低设备运行成本。

    3、完善并执行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要求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已制定《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