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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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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2016-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5-05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同意给予福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信集团”)集团授信额度20亿元(含福信集团集团成员企业在本公司存量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短期流贷、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票据置换、理财。各项融资产品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业定价标准。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迪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福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公司授信总额达到20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资本净额比例为0.69%,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85%,属于一般性关联交易,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截止2015年6月30日,福信集团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数额576,515,782股,持股比例为1.58%。法定代表人吴迪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因此,福信集团为本公司关联公司。

福信集团成立于1995年3月,注册资本13,300万元。集团多元化经营,业务板块涉及贸易、房地产、现代农业、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截止2014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94.44亿元,负债总额125.66亿元,资产负债率64.63 %;实现营业收入28.83亿元,净利润12.9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 给予福信集团集团授信额度20亿元(含福信集团集团成员企业在本公司存量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短期流贷、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票据置换、理财。

定价政策说明:各项融资产品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业定价标准。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福信集团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秦荣生、郑海泉、王立华、韩建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以及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