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6—001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1月5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通知,为补充流动资金,森工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6,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4日,到期回购日为2016年3月30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森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2,175,3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569%,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总额累计为6,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32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5.39%。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其质押的还款来源于其日常经营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暂无可能引发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2016—00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预案》等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12月7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201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送的《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2009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审核意见的要求,作出了书面回复并对本次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公告了审核意见相关回复文件及修订后的重组预案文件,同日,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因本公司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对方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资控股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报告尚需吉林省国资委备案。截至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评估报告相关资料已上报吉林省国资委,正在履行备案程序。
公司将在相关评估报告完成在吉林省国资委备案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相关事项以及编制《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草案)》并履行相关公告程序。
二、特别提示
公司将在完成上述相关工作后,及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暂未发现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风险因素及审批事项,本公司已在2015年12月7日以及2015年12月22日披露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预案》以及《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