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16-020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风险提示:本协议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海口分行”或“乙方”)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性文件,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为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公司与浦发银行海口分行于2016年3月8日在海口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存款和理财服务、银行融资服务、直接融资服务等多方面的深入合作达成合作意向,浦发银行海口分行将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三年内不超过2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授信额度支持。
上述协议仅为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性文件,协议项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无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办理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或在授权内实施。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00;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注册资本:186.53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浦发银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为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将积极致力于金融领域的建设性业务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相互理解和支持,整合双方资源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并逐步建立“ 海南椰岛—浦发银行”战略联盟。
2、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3、甲方将乙方作为主要合作银行之一,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下属单位优先选择乙方及其下属各级行作为各项金融业务的主办行。乙方将甲方作为战略客户,全力为甲方提供优质、优惠的金融服务和支持。
4、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业务协议/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协议/合同为准;具体业务协议/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5、本协议的“甲方及其下属单位”系指甲方及其下属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乙方”系指乙方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
(二)合作范围
经协商,甲乙双方合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存款和理财服务、银行融资服务、直接融资服务、现金管理服务、国际业务服务、债务风险管理服务、投资银行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离在岸国际金融服务、企业年金业务、期货结算和保证金存管服务、中间业务服务、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等金融服务。
(三)合作内容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下属单位优先选择乙方及其下属各级分支机构开立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甲方拟投资建设的相关领域重点项目及并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融资承办行之一,提供一揽子信贷支持方案;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票据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企业年金业务的重要合作银行之一;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资金账户管理、系统内委托贷款、企业网上银行、国际融资和国际结算的承办银行之一;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离岸业务部作为其下属的境外公司在开立境外账户、开展境内外资金结算及贸易服务方面的重要合作银行之一。
2、乙方承诺:
1) 将甲方作为战略客户,由乙方牵头组建客户经理服务团队,协调各个部门、整合各方资源,指导、监督下属分行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按照银行服务时效承诺,提供规范、统一的银行服务;
2) 为协助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高全系统的资金调度和营运效率,乙方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业务规程的前提下,通过其网上银行业务技术和服务平台,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高效、快捷、安全的本外币结算服务及集团理财、网上结算实时监控等服务;
3) 在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符合国家有关监管规定和乙方内部信贷管理政策的前提下,乙方对甲方及其下属优质成员单位的资金融通给予优先保证,对其授信及担保方式,承兑、保函和开证保证金等提供相应便利。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获得乙方内部信贷审批同意的前提下,对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授信额度;
4) 乙方根据甲方的融资需求,按照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结合乙方的发展战略和信贷政策,在履行了内部的信贷审批流程并获得审批同意后,将为甲方及其下属优质企业提供融资安排。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融资额度暂定为贰拾亿元人民币,实际融资额度及双方具体约定以经乙方内部信贷审批同意后双方所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为准。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并同意,该等额度约定并不构成乙方对于甲方的放款承诺,甲方的款项提用或额度占用仍应以符合授信额度协议或类似协议中所需先决条件为前提;
5) 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甲方业务需求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6) 乙方积极支持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开展设备进口等国际经济往来业务,在甲方要求时,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本外币、离在岸国际金融服务;
7) 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下属的境外公司提供离岸(境外)账户管理、离岸资金结算、离岸贸易结算及融资、离岸资金托管、离岸贷款、内保外贷、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方面的服务;
8) 乙方积极支持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对优质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并购业务,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且满足乙方内部审批条件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并购融资服务;
9) 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所属企业提供年金方案设计、理事会章程制定、理事会组织架构设计、人员管理、受托管理制度的制定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10)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开发的各类新的金融产品将优先向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及乙方内部管理政策的前提下,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或量身定制适合甲方业务发展的金融产品。
3、双方其他合作事项:泛市值管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董监高增持、定向增发、员工持股计划等;债券承销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四)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本协议延期次数不受限制。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署使公司与浦发银行海口分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整合双方资源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金融支持,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仅为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性文件,协议项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对于本协议所涉及事项履行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