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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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6-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登云股份”)于 2016年3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1、持股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国投高科持有登云股份5,0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

2、国投高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的承诺

国投高科承诺:本公司在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登云股份的股票。本公司在所持登云股份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登云股份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公司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在所持登云股份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登云股份的股票不超过本公司上一期末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并在登云股份上市后本公司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比例在5%以上(含5%)时,在减持前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持股意向和股份锁定承诺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2、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登云股份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登云股份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登云股份所有。

截止至本公告日,国投高科正常履行上述承诺。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人姓名: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自身发展需要;

3、减持时间:自2016年4月5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4、减持数量:减持数量不超过1,256,250股,即不超过国投高科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减持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如登云股份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国投高科将继续持有公司股票不低于3,768,750股。国投高科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国投高科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国投高科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