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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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6-012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下午15:00 至2016年3月11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3号盛达金融大厦31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董事长朱胜利。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数193,934,780股,占公司总股本504,988,667股的38.4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193,747,437股,占公司总股本504,988,667股的38.3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名,代表股份数187,343股,占公司总股本504,988,667股的0.04%。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3,813,077股,反对0股,弃权121,7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70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713,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21,7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3,846,077股,反对88,703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746,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反对88,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至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国聘、贺耀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甘肃至行律师事务所关于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