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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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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6-10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国电01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全部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 同意《关于投资建设国电大武口热电公司2×35万千瓦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33,112万元,建设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2×35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项目。

本工程项目静态总投资260,791万元,动态总投资275,937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由公司、石嘴山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按60%:40%比例投资建设,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按当前煤价245元/吨、当前电价269.5元/兆瓦时、利用小时4740小时测算,本工程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6.32%。本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投资收益各项指标要求。

二、 同意《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国电2×66万千瓦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出资7.7323亿元,建设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国电2×66万千瓦项目。

本工程项目动态投资为515,487万元。电厂项目资本金为10.3097亿元,占总投资的20%,由新疆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75%:25%股权比例出资,项目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由银行融资解决。

按上网电价250元/兆瓦时、入炉标煤价(不含税)165元/吨测算,利用小时为5000小时,测算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24.71%。本工程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投资收益各项指标要求。

三、 同意《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田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提名,吕跃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吕跃刚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同意《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管的议案》

朱跃良先生由于年龄原因退休,缪军、伍权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五、同意《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11)。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秀华、田勇、高德步、肖湘宁对上述第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跃刚先生,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历任华北电力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测控技术与仪器教研室主任,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教代会主席。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检测技术与自动化学科带头人。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2016-11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国电01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6日

至2016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请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异地股东可用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2016年3月30日或该日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1501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伟中 冯璐

电话:010-58682100, 58685117

传真:010-64829902

邮编:100101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