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变动公告

2016-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6-03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海马”)通知,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基本情况:

本次出质人为深圳金海马,持有本公司股份399,628,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3%;同时深圳金海马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100%股份,南方香江持有本公司406,115,339股,占公司总股本25.44%。

2、质押股份数量、类别、质押时间、期限及占比:

深圳金海马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99,000,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4月7日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编号:【ZYD160744】)。本次质押股份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99%。

3、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及用途

本次质押股份主要用于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提供担保。

4、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深圳金海马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5、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本次质押事项约定,本次质押设置警戒线和平仓线,当质押股票市值触及警戒线时,深圳金海马、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将补足现金或追加股票质押至警戒线之上。

6、其他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深圳金海马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99,628,253股中的399,000,000股进行了质押,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99.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99%。其质押股份主要用于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提供担保。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6,115,339股中的379,000,000股进行了质押,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93.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74%。其质押股份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采购家具及对外担保等用途。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