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6-01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原出质人名称: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解质时间:2016年4月21日。
此次解质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此次解除质押股份总数为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7599.2296万股)的6.38%。
剩余质押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此次股份解质后原出质人的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16715.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7599.2296万股)的44.46%。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书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6-020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5公司年度报告。针对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缺少按行业和产品分类的成本分析表、第针对十一节财务报告之附注10“存货”、及存货周转情况的章节,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第十二条及第十一条的要求,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一、分行业(发制品、纺织品、锡材料)成本分析表及说明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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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锡材料加工销售成本分析如下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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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第十二条对公司2015年报财务报告附注10补充说明如下:
1、公司存货情况说明
(1)公司的存货情况: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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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核算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的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并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公司近97%主营业务收入的业务模式是根据订单采购商品,直接销售到境外;还有一种被大量采用的方式是公司根据订单采购原材料销售给加工厂,然后公司从上述工厂购买成品再销售到境外。因此在存货中含有原材料及委托加工商品这两种分类。
(2)公司库存商品库龄、跌价计提情况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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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按《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第十一条规定,对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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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同比下降 3.62%,主要原因公司委托加工物资、材料采购、原材料等材料类库存减少较大。由于订单的增加,采购的成品库存略有增加。公司94.08%的存货库龄在一年以内,对超过一年的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总体来看,公司存货规模特别是原材料存货呈下降趋势,库龄较短,且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存货风险相对较小。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