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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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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39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588,34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2月16日核发了《关于核准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中泰博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1号),核准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4,183,986股新股募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新增股份31,588,342股,已于201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认购对象的新增股份情况及限售期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无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的认购对象,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的上市锁定期为12个月,自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计算。除锁定期承诺外,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无其他承诺事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内严格履行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等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中天能源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东兴证券对中天能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3名,均为法人股东。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申请书。

2、独立财务顾问重大资产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