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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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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展公告

201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诚药业、证券代码:002675)已于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201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由于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相关目标公司的股权,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即公司股票从2016年3月30日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停牌期间,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在直通车披露报告书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0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及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