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4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4日公告了《临时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
现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新能源行业,公司拟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露笑科技,证券代码:002617)自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即最晚将在2016年6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6年6月22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承诺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文件。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书;
2. 有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5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等情况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一致。
自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2,249,8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32,249,86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34,824,767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2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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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34,824,767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1元。
九、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露笑路38号
咨询联系人:李陈涛
咨询电话:0575-87061113
传真:0575-89009980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