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7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6年5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15:00至2016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87,217,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36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0,943,8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812%;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273,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548%。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6人,代表股份36,273,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54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217,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217,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217,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217,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3,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49,319.548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64,115,413.05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96,455,414.44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217,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1)董事薪酬
①陶一山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70,310,6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②黄国盛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90,304,1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关联股东-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③郭拥华女士
表决情况:同意170,310,6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④黄锡源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90,304,1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关联股东-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⑤谢暄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50,084,9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关联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⑥陈斌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87,214,5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⑦何红渠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87,214,5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⑧罗光辉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87,214,5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⑨陶业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70,310,6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①陶一山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70,310,6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②郭拥华女士
表决情况:同意170,310,6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③陶业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70,310,6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④孙双胜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70,310,6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3)监事薪酬
①刘宏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70,310,6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②黄国民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90,304,1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关联股东-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③丁智芳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50,084,9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关联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④杨卫红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70,310,6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⑤邓祥建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70,310,6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0,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217,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3,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42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217,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3,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217,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3,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217,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0,313,3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3,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217,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3,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217,2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6,273,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陈益文律师、彭林律师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