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3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制药”)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寄达的《关于(2015)京仲案字第2691号仲裁案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本请求通知》。
一、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申请人谢恬就景峰制药与其签订的《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暨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杭州金桂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2月4日予以受理。
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了本次仲裁事项,具体情况详见2015-070号《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答辩通知>的公告》。
二、事项进展情况
2016年4月20日、5月9日景峰制药委托律师及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仲裁庭组织的两次庭审,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完成了包括陈述、质证、辩论等在内的全部庭审程序。2016年5月16日,申请人谢恬向仲裁庭提交了《关于撤回仲裁请求的申请》,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同意谢恬撤回此案件全部本请求。景峰制药在本案中提起的要求谢恬赔偿律师费损失的反请求仍在审理过程中。
三、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根据目前情况,本次仲裁事项的撤回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造成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仍需以仲裁裁决为准。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