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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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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201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5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3.3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3.21元/股。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70,0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70,794,852股(含本数)。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2016年4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23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3.36元/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上限、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6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5月27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16年5月19日发布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根据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上限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 发行底价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3.3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3.21元/股。

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3.36元/股-0.15元/股)÷(1+ 0%)=13.21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70,0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70,794,852股(含本数),

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价格=935,200,000÷13.21≈70,794,852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