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031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由于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由4.45元/股调整为4.39元/股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56,179万股(含56,179万股)调整为不超过56,947万股(含56,947万股)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拟募集资金总额不变,仍为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
2015年4月16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六届第七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4.51元/股,发行数量55,432万股(含55,432万股),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15年5月2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辰实业二零一四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根据前述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67,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0元(含适用税项),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202,021,200元。公司201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调整为4.45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56,179万股(含56,179万股)。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5日公告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4)。
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辰实业二零一五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根据前述分配方案,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67,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0元(含适用税项),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202,021,200元。其中公司H股股息另行派发。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16年6月7日,公司在A股市场发布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5日,除息日:2016年6月1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16日。
目前,公司2015年度A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4月17日),发行底价为4.51元/股。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按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060元(含适用税项),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调整为4.45元/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按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060元(含适用税项),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调整为4.39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本次调整后发行底价=本次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4.45元/股-0.060元/股=4.39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5,432万股(含55,432万股)。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56,179万股(含56,179万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56,947万股(含56,947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本次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本次调整前发行数量上限×本次调整前发行底价÷本次调整后发行底价=56,179万股×4.45元/股÷4.39元/股=56,947万股(四舍五入后取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