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因无偿划转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转来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无偿划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为加强中国石油集团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战略合作,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中国石油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本公司624,000,00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划转给宝钢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石油集团持有本公司158,033,693,528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6.35%,宝钢集团未持有本公司的任何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石油集团持有本公司157,409,693,528 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6.01%;宝钢集团将持有本公司624,000,00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所涉后续事项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无偿划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