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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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28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局会议,于2016年6月17日,在金路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江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办公楼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与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向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德阳市松花江北路6号---银鑫·五洲广场第21 幢22层、23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961.41平方米,总房价款2289.695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29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办公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要,近日与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拟向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德阳市松花江北路6号---银鑫·五洲广场第21 幢22层、23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961.41平方米,总房价款人民币2289.695万元。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局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后续手续及办公楼装修等工作。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5557771047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四川省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唐鑫政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重庆银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重庆银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唐鑫政和黄泽君,其中唐鑫政持股99.33%,黄泽君持股0.67% )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

交易对方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德阳市松花江北路6号---银鑫·五洲广场第21 幢22层、23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961.41平方米。

2.上述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德阳市松花江北路6号---银鑫·五洲广场第21 幢22层、23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961.41平方米,总房价款人民币2289.695万元。

2.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3.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5日内,公司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上述房款。

4.交易标的支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本次交易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5日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完成房屋交付及款项支付等手续。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2015年12月,公司已将持有的四川金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成都市华庭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目前办公场地为租赁四川金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本次拟购买办公楼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要,能有效改善公司办公环境,强化公司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效率。

2.公司本次拟购买的办公楼处于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迁入该地能够享受到该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优惠政策。

3.本次交易以市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购买办公楼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要,能有效改善公司办公环境,强化公司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效率,本次交易以市价为基础,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2.公司与德阳鑫凯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