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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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6-08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6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兰荣先生主持,公司现有董事9名,刘志辉先生、朱宁先生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兰荣先生、陈汉文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欣泰电气事件的报告》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如果欣泰电气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而受到处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依法承担的责任主动进行先行赔付,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5亿元人民币设立欣泰电气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赔付发生后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合规办理该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设立和赔付等具体事宜。会议要求公司应做好向欣泰电气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的追偿工作,以及内部责任追究。同时,要求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对lPO发行保荐项目的合规风控意识,严格所有项目的内控内核工作,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能力。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年战略规划纲要(2016-2020)》

同意公司制定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年战略规划纲要(2016-2020)》。

风险提示:上述对未来发展战略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