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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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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 临2015-025 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签订了《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与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烟气脱硝增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与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合同》,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1#2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石家庄东方能源新华热电分公司1-3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石家庄东方能源新华热电分公司4-5号锅炉环保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与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改造工程(#2及公用系统)EPC总承包合同》,与中电投贵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贵溪市硫磷化工产业基地集中供热PPP项目总承包合同》,与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2号炉脱硝催化剂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与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合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上述合同,有利于提高该公司脱硫、脱硝工程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提高脱硫、脱硝工程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分别与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签订了《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与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烟气脱硝增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与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合同》,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1#2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石家庄东方能源新华热电分公司1-3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石家庄东方能源新华热电分公司4-5号锅炉环保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与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改造工程(#2及公用系统)EPC总承包合同》,与中电投贵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贵溪市硫磷化工产业基地集中供热PPP项目总承包合同》,与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2号炉脱硝催化剂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与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165万元、1498万元、16900万元,8376.7469万元,818万元,905万元, 2919.5108万元,8025.5509万元,770万元,3980万元。上述合同金额总计44357.8086万元,截止目前,公司2016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年初预计数。

由于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贵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6日,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法定代表人:贾晖杰。注册地址:宁夏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村。主要从事火电厂建设;火力发电;电力销售等。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8日, 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建东。注册资本:170,233.55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平湖路。经营范围:拥有、运行电厂,生产和出售电力,同时兼营与电力有关的产品和服务;仓储;热力生产及销售。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此项仅供分支机构使用)。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8号,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万闻炜。注册资本:180384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主要从事4300MW机组火电发电、综合利用及开发,外高桥地区供热。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6月24日,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建国。注册资本:60964.694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街37号。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与建设,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粉煤灰综合利用;电力高新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14日, 为国家电投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固旺。注册资本:55113.6613万元,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经营范围:热力供应、代收代缴热费,自有房屋租赁;国内劳务派遣;电力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9日,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国立。注册资本:47843.55 万元。注册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街阜宁路1号。主要从事火力发电及供电、售电;供热;发电设备及附属设施租赁;电力技术培训;工业石膏、粉煤灰、热水销售;国内劳务承包;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物业管理;供水设施安装、维修。

中电投贵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1月29日,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天旺。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贵溪市雄石路41号。经营范围:配电业务、供热、供冷及其他综合能源供应服务;综合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及其他综合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4月26日, 为国家电投下属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龙兴。注册资本:144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上海化学工业区联合路69号101室。经营范围:电力和热力生产、销售、管理。

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03月02日,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所属蒙东能源集团所属企业。注册资本:572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旭东。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街。经营范围:开发、建设、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粉煤灰与石膏开发、销售与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分别与以下单位签订合同:

与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签订了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合同价格主要是应业主要求安装临时烟道。

与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2、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烟气脱硝增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主要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计、土建、安装、运输、保管、调试、试验等费用(含税),还包括合同设备及材料的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与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合同,合同价格主要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保险费、所有设备包装费和进口环节的所有税、费(如关税、报关费、增值税等)。

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了#1、#2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安装、调试、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试验等费用(含税),还包括合同设备及材料的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石家庄东方能源新华热电分公司1-3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4-5号锅炉环保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主要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安装、调试、建筑安装拆除工程、试验等费用(含税),还包括合同设备及材料的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与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2×35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改造工程(#2及公用系统)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主要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土建、安装、运输(含卸货及施工现场倒运)、保管、调试、试验等费用(含税),还包括合同设备及材料的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与中电投贵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贵溪市硫磷化工产业基地集中供热PPP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主要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运输、安装、调试建筑安装拆除工程、试验等费用(含税),还包括合同设备及材料的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与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2号炉脱硝催化剂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主要包括:合同设备、安装材料、建筑材料、运输、调试等费用。

与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主要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催化剂)、拆除、安装、运输、保管、调试、设计试验等费用(含税),还包括合同设备及材料的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上述项目合同价格在招投标方式的基础上,参照同类型机组和项目市场价格确定。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事项系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该公司脱硝、脱硫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 临2016-026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号为中市协注[2016]CP158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期限365天;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天。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告详见 2015 年10月28日和2015年11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6年5月19日, 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CP158号),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该公告详见2016年5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目前,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亿元已按照相关程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完毕,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