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天润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3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8日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中山大学凯丰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麦少军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15:00至2016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54,948,2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3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
54,910,3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11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
3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8人, 代表3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54,948,28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为54,948,28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54,948,28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54,948,28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票为54,948,28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为54,948,28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为54,948,28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为54,948,28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为54,948,28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6年3月26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邵芳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