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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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0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于2015年12月24日非公开发行1,000万张可交换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存续期限为3年,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初始换股价格为5.83元/股。

新钢集团本次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于2016年6月27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为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止。换股期间,新钢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可交换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导致持股减少。截至目前,新钢集团持有本公司1,058,435,36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75.96%。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