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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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6年7月19日,有媒体报道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交所、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了一份《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
二、关于相关报道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确于2016年7月18日和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请求相关监管机构对相关资管计划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及资产管理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资管计划将表决权让渡予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的合法性及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等事项进行核查。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