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16-04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4月2日,公司发布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2016年5月5日,公司发布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进展公告。
2016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5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
2016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公司受让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2016年7月6日起,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2016-035)。
2016年6月14日公司与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北京龙德文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就收购其合计持有的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75%股权事宜签署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重组框架协议》,就公司收购文化中心基金和龙德文创基金合计持有的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美传媒”)75%股权达成初步意向。
公司收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向公司发送的《律师函》,函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受Air Media Group Inc.及航美联合传媒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航美盛世广告有限公司的委托致函本公司;公司收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向公司发送的《律师函》,函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受张晓亚先生委托致函本公司。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7月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
鉴于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可能由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及标的公司股权纠纷等原因延缓交易进程导致本次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201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披露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有关各方尚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继续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