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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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存续分立的进展
公告

201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存续分立的进展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2016年6月4日和2016年7月1日分别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实施存续分立的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031号”、 “2016-034号” 和“2016-035号”公告)。

2016年7月27日,公司接永佳集团和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投资”)的通知,应监管部门要求,永佳投资已在《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更新后)中补充披露了关于本次分立的目的和永佳投资的业务等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更新后),永佳投资将在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后继续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在上述相关程序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按照永佳集团通告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豁免批复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行存续分立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现就此公告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永佳投资已在《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更新后)中补充披露了:

一、《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中“三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之“(一)收购人的主要业务”

原:‘收购人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购人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及下属企业的管理。’

更新后:‘收购人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购人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及对下属企业的管理。

永佳投资已出具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起三年内,公司将不会变更主营业务,切实履行大股东职责,支持永新股份的发展;除持有永新股份之股份外,公司不排除进行其他实业投资。” ’

二、《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之“一 本次收购的目的”

原:“本次收购是由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永佳集团实施存续分立,新设公司永佳投资承继股份而引致的股份权益变动。永佳集团分立重组目的是进一步整合集团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调整产业布局。”

更新后:“本次收购是由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永佳集团实施存续分立,新设公司永佳投资承继股份而引致的股份权益变动。

永佳集团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整合集团资源,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发挥市场主体功能,调整产业布局,拟对除永新股份股权以外的资产进行私有化运作,利用自有平台对除永新股份以外的下属子公司股权、业务等进行整合。

鉴于上述情况,永佳集团可能进行自身股权、下属子公司、业务等方面的调整,由于该等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持永新股份股权以及经营等各方面的稳定,在保持永新股份实际控制人不变和持有永新股份之股份不变的情况下,永佳集团决定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新设永佳投资,保持永佳投资的股权结构与分立前永佳集团一致,由永佳投资承继持有永新股份之股份。

本次收购完成后,永佳投资将切实履行大股东职责,支持永新股份的发展。”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