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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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6-03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16年7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3人,因周易董事长兼任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因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周易董事长应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并承诺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业务需要现金支持时,公司将无条件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现金。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履行该担保承诺所涉及各项手续。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周易董事长回避表决。

二、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周易董事长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