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6-035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9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019元,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9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71元,其他机构投资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9元。
●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除息日):2016年8月4日
一、 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6年6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6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5年度。
2、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A股总股本436,80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9元(含税),共计人民币8,299,200.00元。
3、 扣税说明:
(1)对于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现金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现金红利所得全额计入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
公司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9元。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会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由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71元。
(3)若公司股权登记日之前被调整进入“沪股通”名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71元。
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香港以外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4)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红利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向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19元。
三、 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3日
2、 现金红利发放日(除息日):2016年8月4日
四、 发放对象
截止2016年8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公司全体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827855,82827850
七、 备查文件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6-036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670万元。
(三)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 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9.08万元。
(二) 每股收益:0.0233元。
三、 本期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
参股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及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2.7%)的参股公司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持股49%)报告期内的投资收益合计约2,298.14万元,较去年同期(2015年1-6月投资收益合计5,856.12万元)减少约60.76%。
四、 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