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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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6-058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7月17日以电话、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汉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内部股权关系的议案》。

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星马”)现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业务整合工作,有效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促进公司运营结构转型,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天津星马全部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以出资额为依据,确定为人民币9,000万元整。本次股权关系调整后,天津星马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刘汉如先生辞去兼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刘汉如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刘汉如先生申请辞去兼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刘汉如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刘汉如先生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志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刘汉如先生已辞去兼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郑志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仍在本公司担任其他相应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先才先生、汪祥支先生、何晓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已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总经理郑志强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陈先才先生、汪祥支先生、何晓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郑志强,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8年7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1998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副部长,物资部部长,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2、陈先才,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1988年7月至1995年5月在马鞍山锅炉厂工作。1995年5月至2006年11月在本公司工作,2006年11月至2016年6月在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7月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技术部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3、汪祥支,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1988年7月至1996年4月在马鞍山锅炉厂工作,1996年4月至2001年12月在马鞍山市传动机械厂工作。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在本公司工作,2004年3月至2016年6月在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7月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马鞍山锅炉厂科员、责任工程师、副科长,马鞍山市传动机械厂产品工艺、产品开发设计组组长,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主任科员、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总经理。

4、何晓生,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96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汽车设计与制造专业,1996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生产工艺部科员,销售部科员、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6-059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总经理刘汉如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汉如先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申请辞去兼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刘汉如先生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仍在本公司担任其他相应工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汉如先生、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目前,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已经平稳过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在此,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汉如先生、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