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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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9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扩租经营面积的议案》。

公司所属企业北京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以下简称“北京燕莎奥莱”)是国内首家奥特莱斯零售企业,经过十多年的经营发展,在北京地区同业态当中始终保持着领先地位。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和北京燕莎奥莱整体发展需要,计划扩租北京燕莎奥莱C座东南角1-3层的空置区域,建筑面积4,190平方米,租期9年。

北京燕莎奥莱此次扩租经营面积,在于改善北京燕莎奥莱整体环境、补充配套服务设施、储备和调整商品品类,力争在今年年底实现扩租区域开业运营,通过扩租实现对北京燕莎奥莱C座的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从而有益于塑造北京燕莎奥莱的整体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北京燕莎奥莱扩租经营面积。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0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建设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6.49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建设银行北京金源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总经理审批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对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 的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进行审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以防控风险。该项授权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有效。

(三)到期已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属于保本赚息的理财产品投资。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以防控风险。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无负面影响,并认为该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6.49亿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