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编号: 2016-034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7月28日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重庆分公司的议案》;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分公司”)主要经营销售: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塑钢门窗,五金,机电产品,金属材料;普通机械加工;铁花护栏加工、安装等业务。鉴于目前公司业务结构已进行调整,为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提升管理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提出注销重庆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注销后,该分公司的资产、债务、人员等全部并入公司,不会对公司原有业务、新业务及整体盈利水平产生影响,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管理结构,对提高公司的管理运营效率有积极作用。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重庆分公司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会委托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重庆分公司的注销事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唐方杰先生和储诚忠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唐方杰先生一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储诚忠先生一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王睿、李克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李克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王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编号: 2016-035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定期存款银行: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定期存款、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一年期定期存款18,000万元;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1,3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收益型
●定期存款期限:12个月;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与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单位定期存款协议”;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财富盈产品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定期存款及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司内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16年4月19日,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的滚动使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两年,主要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定期存款及投资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财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及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