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6-042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76,871.949万元,以2.31元/股认购中原信托有限公司33,277.9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9)、《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16年8月4日,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豫粮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资扩股基准日、出资日
增资扩股基准日/基准日:指2015年12月31日
出资日:中原信托在缴款通知中指定的、协议各方增资资金到账的截止日期。
(二)评估结果及新老股东权益划分
1、协议各方认可:经河南省政府国资委选聘确定的河南中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已在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备案),截至基准日,中原信托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24,384.62万元,与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420,254.83万元相比,评估增值204,129.79万元。
2、协议各方同意:基准日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2016年向老股东分配3.2亿元,其余留存利润由增资资金缴足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基准日至出资日期间形成的利润归老股东,数额经审计确定后适时向老股东分配。
(三)增资规模和价格
1、协议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共增加注册资本11.5亿元,其中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48,419.30万元出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认缴33,277.90万元出资,河南省豫粮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认缴33,302.80万元出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2.31元/每1元出资(评估基准日股东权益评估值减去3.2亿元现金分红对应的评估值的差额除以增资前注册资本数,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其中1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认缴新增出资的协议各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一次性缴纳。缴纳资金金额为各方认缴的注册资本数额乘以本次增资价格。
3、协议各方承诺,在中原信托发出的缴款通知指定的出资日前(含当日),将增资资金划付至指定的验资账户。
4、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各方对中原信托的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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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各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缴纳增资资金义务。
2、协议各方应当及时提供中原信托注册资金变更、董事、监事资格审查以及与增资相关审批、登记等所需要的资料,及时签署有关文件,并为此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3、协议各方应当及时参加中原信托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签署中原信托章程。有关协议各方向中原信托选派董事、监事等事宜由中原信托章程确定。
(五)违约责任
1、协议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守约”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几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当向其他各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各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协议各方应当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缴付资金,任何一方逾期缴纳,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金额的0.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按出资比例享有该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及中原信托造成的损失。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变更本协议应当经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因本协议或履行有关的需审批事项没有得到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协议各方应当及时协商变更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不可抗力或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协议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后五日内,协议各方应积极督促中原信托按照自实际出资日至出资款返还之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出资本息并向协议各方退还。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发诉讼的,由中原信托住所地法院管辖。
(八)附则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各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多元化经营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中原信托完成本次增资后,行业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我公司有望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6-043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11日,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117 号),同意接受公司30 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已于2016年5月17日完成了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5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8月3日完成了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8月4日收到缴款,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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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