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发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为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8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2.34亿元。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一、担保情况概述
香港公司向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亚银行”)申请港币21,840 万元(或等值美元)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由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珠海分行”)提供存款质押担保或保证金担保,东亚银行珠海分行开具融资性担保函至香港东亚银行。本笔存款质押担保或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3年。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发实业(香港)有限公司:2012年8月成立,注册办事处地址香港中环,股本为7,678万港元,业务性质:房地产和贸易。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香港公司资产总额8,112.56万港元,负债总额63.90万港元,其中,长期借款为0元,一年内到期的借款为0元,净资产8,048.66万港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9.17万港元,净利润83.08万港元。
截止2016年3月31日,香港公司资产总额7,893.23万港元,负债总额63.90万港元,其中,长期借款为0元,一年内到期的借款为0元,净资产7,829.33万港元;201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3.80万港元,净利润-219.34万港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香港公司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存单质押担保或保证金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
担保期限:三年;
反担保情况: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6年8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2.34亿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1.52%,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44.07亿元。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16年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累计新增借款347.50亿元(包含公司非公开发行50 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49.53亿元),偿还借款228.67亿元,新增借款净额为118.83亿元。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 2016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主要系金融机构借款及发行公司债券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5 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
鉴于公司上半年销售回款状况良好,能够满足部分流动资金需求,为保护广大股东利益,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再次对本次债券发行方案中所涉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调整后:
本次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