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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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16-08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9月7日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4人,代表股份276,261,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8人,代表股份242,195,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共12人,代表股份518,457,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9 %。

董事长罗庆红先生因公外出,委托公司董事、总经理余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何非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田原律师、张渊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长罗庆红先生因公外出未能出席,董事王恒先生、何绍文先生、陈立泰先生、唐清利先生和逯东先生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欧春生先生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监事杨晓玲女士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何非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合作成立广元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3、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广安区、岳池县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5、 议案名称:关于对爱众新能源在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00万元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第1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与表决股东的三分之二表决权表决通过;

2、 所涉及的重大事项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和第5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关联股东对第2项、第4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原律师、张渊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田原律师、张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广安爱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经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