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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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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证券代码:002721 公告编号:2016-18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9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借款、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代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保贴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卡尼小贷向广州立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小贷”)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内办理同业借款业务。公司及持有卡尼小贷35%股权的股东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珠宝”)共同为卡尼小贷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卡尼珠宝法定代表人黄钦坚先生及其配偶洪淑玲女士为卡尼小贷提供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二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及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卡尼小贷董事长陈宝康先生与上述机构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金一珠宝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民生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总额为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借款、黄金租赁、国内信用证等授信业务,公司为金一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业务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9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事项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5年9月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已于2016年9月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借款、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代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保贴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小贷”)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广州立根”)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内办理同业借款业务。公司及持有卡尼小贷35%股权的股东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珠宝”)共同为卡尼小贷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卡尼珠宝法定代表人黄钦坚先生及其配偶洪淑玲女士为卡尼小贷提供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二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珠宝”)于2015年9月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该笔授信已于2016年9月到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金一珠宝拟继续向民生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总额为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借款、黄金租赁、国内信用证等授信业务,公司为金一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和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卡尼小贷董事长陈宝康先生与上述银行及相关方签署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业务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事项具体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水贝工业区13栋一楼2号

法定代表人:陈宝康

注册资本(万元):30,000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公司持有卡尼小贷6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卡尼小贷的资产总额为76,475.64万元,负债总计45,098.97万元,净资产为31,376.68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9,103.81万元,利润总额7,691.06万元,净利润为5,882.6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6月30日,卡尼小贷资产总额为83,319.45万元,负债总额44,580.59万元,净资产为38,738.86万元,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8,092.68万元,利润总额5,745.99万元,净利润为4,328.08万元(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璜土镇小湖路

法定代表人:钟葱

注册资本(万元):5,000

经营范围:金银制品、珠宝首饰、其他工艺品的制造、加工、研究、开发、设计、销售;邮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技术推广服务;图文设计、室内设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金一珠宝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一珠宝的资产总额为61,913.71万元,负债总计53,468.95万元,净资产为8,444.7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51,839.86万元,利润总额3,098.90万元,净利润为2,323.3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6月30日,金一珠宝资产总额为84,322.98万元,负债总额76,016.53万元,净资产为8,306.45万元,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82,876.07万元,利润总额1,149.02万元,净利润为861.70万元(未经审计)。

(二)、卡尼小贷申请授信事项的交易对手方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1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52-256号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

经营范围:小额再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情况:

广州立根为国有控股企业,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别: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分别为三年、两年、一年,其中江苏金一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在2015年9月签署了三年期担保合同,为公司在三年期内每年向该银行申请的不超过5,500万元的负债进行担保。

债权人: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广州立根、民生银行无锡分行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7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9月18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4.84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69.04%,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5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8.4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9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行业内资产购买事项,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13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已与交易对手方召开相关会议,讨论部署接下来的工作安排,并开始尽职调查工作。

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尽职调查初级阶段,交易双方正在就交易方案进行初步磋商,暂不能确定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推进该事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