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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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意向订单事项的澄清公告

2016-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6-076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意向订单事项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事项简述

1、2016年9月12日,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刊登题为《中铁山河召开一届一次董事会、监事会》的新闻(以下简称“《公司新闻》”),文中提到:“截至目前,中铁山河已经与中铁五局、中铁六局和中建五局就长沙地铁5号线施工所需土压平衡盾构机签署采购意向书,签约订单10台。”

2、2016年9月13日,中财网刊登文章《山河智能(002097)点评:子公司获得6亿盾构大单 “PPP+城轨装备”打开千亿市场》(以下简称“《机构点评》”),文中提出“根据市场行情,盾构机单台售价预计约为6000万元,此次获得6亿元大单将有效增厚公司业绩。”

二、澄清说明

本公司在知悉《机构点评》内容后十分重视,及时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并与该文作者取得联系。经核实,《机构点评》的作者根据其自身构建的数据模型对该意向订单的交易金额及业绩影响进行解读,并不代表本公司同意其观点。为避免上述《公司新闻》和《机构点评》的特定表述对投资者造成误解,本公司特对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意向订单事项作出澄清说明如下:

1、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五局隧道公司盾构分公司签署的盾构采购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供需双方将在采购意向书签订后进行正式的合同商谈。因此,相关意向订单落实仍存在不确定性。

2、盾构机是隧道专用工程机械,地铁施工各标段的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存在较大差异,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买方提供的有关技术参数和规格进行制造,因此无法在采购意向书中确定每台盾构机的实际交易价格,也无法确定意向订单的总成交金额。此外,从当前市场行情来看,《机构点评》作者所估计的盾构机市场平均价格偏高,请投资者注意谨慎阅读。

3、采购意向书约定此次采购的盾构机专用于长沙地铁5号线盾构项目施工。根据《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8年)》的内容,长沙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169.57亿元,计划2020年建成开通,工期五年。鉴于工期较长,且盾构施工的日期与各标段的实际施工进度相关,上述意向订单的实际交付日期存在不确定性。

基于上述因素的影响,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0台盾构机意向订单对该公司未来年度可实现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均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本公司的业绩影响也无法确定。

三、意向协议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铁山河”)于2016年9月9日分别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隧道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五局”)、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六局”)和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五局”)签订《长沙地铁盾构采购意向书》。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1、名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隧道分公司

住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行政中心3号楼107附15号

负责人:黄毅翔

经营范围:为所隶属企业法人承接其资质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铁山河与中建五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铁山河与中建五局未发生类似业务。

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是大型国有综合企业,信誉优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名称: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

负责人: 马江黔

注册资本:170,680.59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承包境外铁路综合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材料试验与工程检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铁山河与中铁六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铁山河与中建五局未发生类似业务。

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是大型国有综合企业,信誉优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23号

负责人:张回家

注册资本:229,458.69 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铁道行业甲(Ⅱ)级、建筑行业甲级;工程技术、财务咨询及担保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仓储服务、机械制造、修理、销售、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含本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含本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子网络服务,房地产、旅游、酒店的投资业务;经营和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中铁五局为中铁山河的股东,持有中铁山河20%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铁山河与中铁五局未发生类似业务。

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是大型国有综合企业,信誉优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仅为意向性协议,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进行正式的合同商谈,并最终签订合同。

在正式的购买合同生效后,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组织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有关技术参数和规格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为准,盾构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及技术规格等全部满足该工程的技术质量和进度要求。

盾构机价格将根据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定价,预计单台价格区间为2500—4000万元人民币,预计合同总金额不会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30%。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意向订单为中铁山河未来业绩实现提供了保障,丰富上市公司产品类别,增加未来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2、此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由于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未来订单的获得取决于未来市场的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者需要理性判断合同盈利水平。

2、因合同期限较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排除因合同依托的主体项目情况发生变动等原因而影响合同相关项目的价格及执行期限的可能。

四、致歉声明

1、本公司未对信息披露渠道进行规范管理,致使在公司网站发布的新闻稿内含与未来经营相关的不确定信息。

2、本公司未及时关注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对其中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也没有予以及时澄清。

本公司董事会就子公司意向订单信息披露给投资者带来不便予以致歉。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努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证监会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