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9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9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经按有关规定自2016年7月22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7月29日、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2日、2016年8月26日、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6年8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与标的公司相关方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公司也与目标公司相关方就协议主要条款进行了磋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各个机构正在对相关文件进行核查、沟通和确认,公司也就部分条款正在和标的公司股东进行磋商。

1、本次交易标的及对手方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为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剩余63%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100%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为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股东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马可孛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悠聚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不涉及关联交易的第三方。

2、交易方式

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杭州悠可6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3、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情况

注: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指股东所持无限售流通股占全部无限售流通股的占比。

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交易需经证监会核准,需商务主管部门并联审批,目前正在准备相关申报资料。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已接近尾声,因本次重组中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问题仍需进行充分的核查、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的部分条款仍需深入商讨、论证和完善过程中,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金王,证券代码:002094)自2016年9月22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金王债,债券代码:112141)不停牌,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10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0月21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