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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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16-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18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小宁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小宁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张小宁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6年9月12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18日(星期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名程志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张小宁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经公司总经理程元怀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谟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上述管理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6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程志明,男,汉族,湖北松滋人,1968年3月出生,1993年4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副主任兼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

2、周谟铁,男,汉族,福建闽侯人,1975年4月出生,1998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热能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编号:2016-061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5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无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安热电”,公司持股65%)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3.5亿元,贷款期限为15年,利率为基准下浮10%。公司拟为龙安热电在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3.5亿元。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9月1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安洋西路186-188号

4、法定代表人:黄友星

5、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5年2月10日

7、营业期限:2015年2月10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供热;供电;灰渣综合利用;废水处理;供热管网技术服务;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账务状况:截至2016年6月30日,龙安热电资产总额17,983.41万元,净资产11,800万元,负债总额6,183.4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183.4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龙安热电系由公司和陕西煤业化工新型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按65%和35%出资比例设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5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3.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担保风险,也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85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