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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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6-07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9日发出,并于2016年9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因公出国委托独立董事任克雷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局主席及副主席的议案》

1、选举张思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主席,任期与第七届董事局相同。

2、选举张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副主席,任期与第七届董事局相同。

张思民先生和张锋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张思民先生、任克雷先生、刘来平先生、张锋先生、刘占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战略发展与研究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张思民先生。

2、选举詹伟哉先生、张锋先生、任克雷先生、刘来平先生、张思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詹伟哉先生,副主任委员为张锋先生。

3、选举任克雷先生、刘来平先生、詹伟哉先生、张思民先生、刘占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任克雷先生。

4、选举刘来平先生、任克雷先生、詹伟哉先生、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刘来平先生。

5、选举张锋先生、詹伟哉先生、张思民先生、刘占军先生、许战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预算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张锋先生。

上述专业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6-07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9日发出,并于2016年9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因公出国委托独立董事任克雷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提名,第七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聘任刘占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七届董事局相同。

刘占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推荐,第七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聘任沈大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七届董事局相同。

沈大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提名,第七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聘任沈大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秘书,任期与第七届董事局相同。

沈大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提名,第七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聘任谢德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局相同。

谢德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谢德胜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办公电话:0755-26980336

传真:0755-26968995

电子邮箱:sz000078@vip.sina.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董事局办公室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公司董事兼总裁刘占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派子公司董事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组织管理框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银行批复和协议签订为准。提请公司董事局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授信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1、刘占军先生简历

刘占军,男,1958年出生。199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教授,企业管理与发展战略专家。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南开大学教授,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研究员、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主持和参与国家多项重点研究课题和企业咨询工作,具有丰富的战略管理与企业运营经验。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总裁,兼任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海王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海王汇通医疗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务。

刘占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883,793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沈大凯先生简历

沈大凯,男,1965年出生,会计师,EMBA学历。2008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任广东仪表有限公司材料会计、成本会计,深圳弥基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财务处总账会计、财务主管、SAPR3项目财务小组组长,本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财务中心副总监、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秘书、深圳市海王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局秘书,兼任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

沈大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825,000股。沈大凯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3、谢德胜先生简历

谢德胜,男,198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经济法在职硕士在读;获会计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2012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任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2年7月入职本公司,任职于公司董事局办公室。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谢德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5,0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6-08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9日发出,并于2016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志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聂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召集人),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相同。聂志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