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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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和网站(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

关于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2日证监许可[2016]1376号文注册,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6年8月3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在募集期间,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根据统计,截至2016年9月20日,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6年9月20日,并自2016年9月21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